网站公告列表

  没有公告

加入收藏
设为首页
联系站长
您现在的位置: 无忧知识管理网 >> 法律文书 >> 证明文档 >> 资料正文
  减收免收公证费申请书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减收免收公证费申请书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无忧办公网   
本资料下载地址:http://www.51oa.net/Download.aspx-ID=16434


 申请公证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公证机关缴纳费用。《公证暂行条例》第22条规定:“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,应当按规定收费。”公证费的计费方式主要实行两种,一是按件收费,如一般的民事公证每件收费10元;二是按标的收费,如经济合同法公证。根据规定,公证费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,公证机关不能随意乱收或减、免,但对于特殊情况,当事人交费确有困难的,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减、免。
资料录入:free    责任编辑:free 
  • 上一个资料:

  • 下一个资料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

    减收公证费申请书格式一
    免收公证费申请书格式二

    站长:fre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