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公告列表

  没有公告

加入收藏
设为首页
联系站长
您现在的位置: 无忧知识管理网 >> 人力资源知识库 >> 解雇 >> 文章正文
  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雇公司应发补偿金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雇公司应发补偿金
作者:佚名  文章来源:不详   
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雇公司应发补偿金     问:我刚应聘到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,由于没有什么销售技巧,一直不能很好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定额。公司确认我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后,给我调换了岗位。一段时间后,按照有关考核标准,公司又认为我在新的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。于是公司以我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调整工作岗位后,仍不能胜任为理由,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。没办法我只好办理了离职手续,并向公司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,遭到拒绝,请问我一点补偿都拿不到吗?    法官解答:我觉得该公司的答复是错误的。    虽然按照《劳动法》第26条规定,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,仍不能胜任工作的,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。    但是,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属个人能力问题,主观上没有过错,与《劳动法》第25条规定的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”是两回事。后者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后,劳动者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,而因“不能胜任工作”导致的解除劳动合同,按照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》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,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工作时间每满1年,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,最多不超过12个月”的精神,公司应支付补偿金。    对此,你可以通过申请调解、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。
文章录入:free    责任编辑:free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


    个税法修正案将听证 扣除额不…
    个税不能降为人头税 起征一致…
    个税法修正:不能对缩小贫富差…
   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雇需补…
    因“不胜任工作”丢了“饭碗…
    怀了孕就不能解雇吗?
    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雇后能有经…
    公司解雇员工不能不明不白
    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雇需补偿
    劳动法为什么不能保护家教

    站长:free